编者按: 邪教摧残人的身心,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破坏人类文明,已成为世界性的公害,社会毒瘤。为使广大社会公众了解掌握反邪教基本知识,认清邪教活动的危害,提高识别和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本报开辟专栏,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
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邪教组织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2、邪教的本质
第一,反人类。编造和散布“人类罪恶论”,妄言人类自身具有不可饶恕的罪恶,人们必将经过“大灾大难”,甚至“地球爆炸”、“人类毁灭”,煽动只有加入邪教才能得到拯救。
第二,反科学。宣扬神秘主义和“教主”的所谓“神通”、“法术”。“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吹嘘他可以“往来于宇宙各个不同的空间”。
第三,反社会。邪教组织都把其团体打造成一个封闭的社会,不准其成员与正常社会交往,将他们与正常社会隔绝起来。一旦邪教组织的“诉求”得不到满足,就采取各种极端手段对抗社会,破坏社会秩序和安宁,与现实社会严重对立。
第四,反政府。公开煽动其成员与政府对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李洪志鼓吹“全人类都归我管,我要管不了你,谁也管不了你”。“全能神”邪教“教主”赵维山鼓动信徒“振作起来,舍去生命,舍去一切,在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指中国共产党)展开一场鱼死网破的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的国度。”
3、邪教的基本特征
第一,“教主”崇拜。邪教“教主”都极力神化自己,以欺骗手段把自己打扮成活着的“神”,号称自己拥有许多超自然的神力和权力,诱骗邪教成员只能唯“教主”之命是从,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
第二,精神控制。邪教“教主”为达到使其成员对自己绝对忠心的邪恶目的,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法,并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对其成员实行“洗脑术”,进行精神控制,使其丧失独立判断能力,“进得来、出不去”。
第三,编造邪说。邪教“教主” 编造“世界末日论”、“人类灾难论”,利用各种恐吓手段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其成员狂热地、盲目地追随邪教“教主”。
第四,聚敛钱财。邪教“教主”要求“成员完全奉献”,同时,高利润地销售其书籍、音像制品、练功用品等,不择手段巧取豪夺,从而暴富。
第五,秘密结社。邪教一般都以“教主”为核心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采用十分隐蔽的联络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练功”甚至采用暴力手段等方式发展邪教成员。
第六,危害社会。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不仅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还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4、邪教的主要社会危害
第一,危害国家政治稳定。破坏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向公职部门渗透,侵蚀国家机构;挑战现行政治体制,反对国家政权。
第二,危害国家经济秩序。非法敛财,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行经济犯罪,破坏社会生产及财政金融秩序。
第三,危害国家社会秩序。破坏社会治安;蔑视法律,危害公共秩序;诬告滥诉,干扰司法;毒化社会风气;干涉婚姻,违背人伦,破坏家庭。
第四,危害社会思想稳定。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反科学、反文明,亵渎人文精神。
第五,践踏人权。残害生命,践踏人的生命权;扼杀自由,侵犯人的政治权利;诋毁宗教,伤害信教群众的名誉权。
5、邪教与宗教的区别
邪教盗用了宗教的某些成分,甚至直接打着宗教旗号编造、传播歪理邪说,使其在表面上与宗教有一些相似之处。邪教不是宗教,二者有着本质区别。
第一,崇拜对象不同。宗教所崇拜的对象是各个宗教特定的超人间的“神”,反对任何人自比“神明”和自吹具有“神力”。邪教崇拜的是活在现实社会中实实在在的人——“教主”本人。
第二,教义教规不同。任何一种宗教都由圣书、教义、教规和成熟的宗教礼仪构成完整的宗教意识和学说体系,信徒的人身不受限制,入教和退教全凭自己的意愿决定。邪教所谓的教义都是对传统宗教、气功等剽窃篡改后肆意歪曲,并糅合一些危言耸听的妄语拼凑而成的大杂烩,并非法印制成书籍、光盘等,强行要求其成员记诵。对离教人员打击报复,对叛教成员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使人进得去、出不来。
第三,活动方式不同。宗教的传教活动是在固定场所公开进行的;邪教大多采取秘密结社的方式,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其行动往往非常诡秘,以此来掩盖不可告人的目的。
第四,对“末世论”的解释不同。宗教宣扬的“末世论”一般都没有具体期限,而将世界末日置于遥远的未来,倡导信徒融入社会,睦邻和亲,服务社会,造福民众,而将来世视为人类最美好的最终归宿。邪教宣扬的“末世论”,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完全否认世间存在的一切,并以此大肆蒙骗信徒,恐吓信徒,致使信徒消极遁世走向厌世自杀,或仇视社会走向极端。
6、邪教为什么要用“末世论”来恐吓人
邪教“教主”为了发展组织,巩固其“神圣”地位,都要散布危言耸听的“人类毁灭”、“地球爆炸”等谬论,宣扬世界末日来临,以此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邪教“教主”紧接着把自己打扮成唯一的“救世主”,通过引诱、洗脑、恐吓等手段,使邪教成员消沉、盲目,形成一种病态的固执与疯狂,丧失理智和判断力,丢掉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感,唯“教主”之命是从。“教主”以此对成员进行精神控制,进而支配他们的行为。
7、怎样识别邪教
一看“教主”是否活着,如果所拜的“教主”是活着的人,则大体上可以怀疑是邪教。
二看所宣扬的内容,如果所宣扬的内容违背伦理道德,对抗现实社会,吹嘘“教主”无所不能,具有各种神通,要求信徒舍弃一切追随“教主”,绝对服从的,则大体上可以判定为邪教。
三看对现世的态度,邪教对生命的基本态度是弃绝、攻击,对人世的基本态度是污蔑这个世界已经坏到极点,应当破坏并尽快离开它,到另外一个世界里去。
四看活动方式,邪教采用秘密结社的方式,一般实行单线联系,使用“灵名”、“暗语”,聚会活动鬼鬼祟祟,并有人望风。
在现实生活中,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相信新“神”的是邪教;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唱乱跳,甚至做出违反人伦的行为的是邪教;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8、如何增强自身防范邪教的能力
第一,当有人向你宣扬邪教内容,或内容可疑一时无法辨别时,要做到不听、不信、不看、不传,并及时向村(居)委会、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如果家里出现“闹鬼”或所谓“神灵显现”的现象,要勇敢站出来,抓住捣乱者,及时戳穿其鬼把戏。对于不怀好意的人给予的小恩小惠,要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第三,不上伪气功的当。伪气功组织是指打着气功的旗号,鼓吹特异功能,神化气功大师,渲染迷信色彩,制造个人崇拜,实施精神控制的非法组织。当你发现类似现象,见到有人偷偷摸摸在骗人、非法聚会、搞破坏活动时,要赶紧向村(社)干部、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正确对待生老病死。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治病强身没有捷径,只能靠科学的治疗、调理和锻炼逐步实现,千万不要幻想出现奇迹。邪教所谓“强身健体”、“包治百病”的谎言和“立竿见影”的疗效,是健康的陷阱。
第五,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要正确处理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夫妻之间、婆媳之间要互敬互爱,相互理解,相互关怀;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平等对待。家中有不顺心的事,可以找亲戚朋友倾诉,要想得开,不钻牛角尖。要以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以进取的精神对待人生,遇到困难,要找基层党组织、找政府、找村(居)委会,千万不要为寻求什么精神寄托而误入邪教的泥潭。
第六,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过好日子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创造,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救世主,千万不要相信邪教那一套。邪教只会带来灾难,信了邪教,日子只能越来越穷、越来越苦。
9、如何应对邪教的干扰和破坏
发现有人散发邪教宣传品,要立即制止,并在第一时间报警,或将其扭送村(居)委会、派出所或乡(镇)政府。
发现邪教宣传品,要不信、不传,立即报告,或将其销毁或送村(居)委会、派出所、单位保卫部门处理,阻止其流向社会。
收到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首先,要认清“法轮功”顽固分子利用人民币的流通特性,采取污损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反动宣传,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自觉抵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拒收、不使用这类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污损人民币。其次,一旦收到这类污损人民币,要尽快到银行兑换,阻止其流向社会。第三,发现有人在人民币上涂印邪教宣传内容等可疑情况,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上网时发现邪教宣传内容,要自觉做到不浏览邪教组织的网站、网页。如发现邪教宣传内容要自觉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如发现自己的身份被邪教组织盗用,要站出来公开驳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宣扬邪教的电话,要直接挂断;收到邪教宣传内容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要立即将其删除,并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亲朋好友被邪教裹胁时,首先要不离不弃,邪教固然可恶,但被裹胁蒙蔽的参与者本身也是邪教的受害者,只是他们一时没有醒悟。其次要心平气和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劝导,可请宗教、法律、医疗、心理等专业人士提供帮助,并积极配合社区、单位开展教育帮扶工作,直至他们彻底走出邪教泥沼,回到正常社会生活。第三,如亲朋好友受邪教所害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有人拉拢你参与邪教活动时,首先要态度坚决,表明立场,决不上当受骗。其次要严厉指出其行为是邪教违法活动,劝其迷途知返,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目前在我市活动的主要邪教组织
1、“法轮功”
“法轮功”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发展起来的邪教。它的头目李洪志通过编造歪理邪说,对“法轮功”练习者实施极端的精神控制,在中国进行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敌视。2004年11月“法轮功”邪教组织抛出《九评共产党》蛊惑说:“从精神上肃清共产党的流毒,从心理上摆脱共产邪灵的控制,跳出恐惧的枷锁,放弃对共产党的一切幻想。”
二是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背叛。李洪志鼓吹中国历代称“朝”不称“国”,“中国的真实意义是不存在的”,这是对中国文化的任意曲解,是对中国历史的极大歪曲,是对中国现实存在的根本否定,完全背叛了中国和中国人民。
三是对西方反华势力和各种敌对势力的谄媚讨好。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遗余力造谣滋事、诋毁中国。中国加入世贸,举办奥运会,“法轮功”邪教极力阻挠;西方反华势力在国际人权大会上提交反华议案,“法轮功”邪教为其提供“炮弹”,并组织力量在国际人权会议上闹事;利用“明慧网”等反动宣传媒体炒作国内热点敏感事件,散布政治谣言,成为西方反华势力的马前卒。
四是不断进行各种捣乱破坏活动。利用互联网发布指令,传递反动宣传品;利用手机短消息功能传播反动信息;利用自动传真机群发反动宣传品;拨打IP电话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邮寄、投放反动标语、传单和光盘等;煽动中国大陆法轮功人员利用我人民法院从2015年5月1日起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之机,在大陆发起诬告滥诉活动,妄图借机制造影响,冲击中国政府处理邪教的法律底线。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邪教组织,而是国际反华势力所豢养,以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反动政治组织。
2、“全能神”
又称“东方闪电”、“实际神”,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从邪教组织“呼喊派”分化演变而来。
教主赵维山,原系“呼喊派”骨干成员。赵歪解《圣经》,编造“全能神是唯一真神,以东方女性的形象再次道成肉身显现”等邪说,树立了一个“女基督”作为自己的傀儡,秘密传播、发展成员,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全能神邪教组织。
2000年赵潜逃美国,以“宗教迫害”名义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并获批准。近年来,“全能神”借所谓“玛雅预言”制造“世界末日”恐慌,通过敲锣打鼓、集会游行等多种方式,大肆宣扬“世界末日”,疯狂拉人入教,活动遍及全国大部分省市,国内已发生了多起“全能神”邪教杀人、伤人、骗敛钱财的案件。
3、“门徒会”
又称“三赎基督”、“三赎教”、“旷野窄门”、“旷野教”、“二两粮教”、“蒙头教”或“蒙头会”,由陕西省耀县农民季三保(原名季忠杰)于1989年建立。
该组织自称是基督教,将其非法活动称为“传福音”。“门徒会”把当今世界说成是一个黑白颠倒的社会,号召信徒起来夺取政权。“门徒会”歪曲盗用《圣经》,偷梁换柱,凡《圣经》中的“耶稣”全部用“三赎”(指季三保)来代替。他们只许读“门徒会”编印的书籍资料,如《闪光的灵程》、《慈祥的母爱》、《圣灵与奉差》、《复活之道》、《会务安排》等。
其歪理邪说的主要危害:一是宣扬“祷告治病”,使成员拒医拒药而死亡;二是大搞“赶鬼治病”,以暴力侵害致人死亡;三是实施精神控制,致人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四是散布邪说,制造社会恐慌,破坏群众的生产生活。“门徒会”宣扬末世论、“吃生命粮”等歪理邪说,胡说“信教可以每人每天只吃二两粮,不用种庄稼”,等待“洪水灭世”,准备“升天”。五是欺骗成员,非法敛财。
4、“观音法门”
由释清海于1988年在台湾以“中华民国禅定协会”名义注册成立。释清海,俗名张兰君,女,1950年5月出生于越南,英籍华人。
释清海标榜自己是“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安拉真主等。目前,“观音法门”邪教组织境外渗透活动加剧,境内外勾联活动突出,境内邪教骨干传播邪教物品、借教敛财活动频繁。
其主要活动是以“素食救地球”相标榜,在境外兴办“素食店”、“天衣天饰”从事“以商养教”活动。西方国家一些媒体对“观音法门”的邪教行为也有所揭露。
三、 目前在我市活动的主要“有害气功”组织
“有害气功”组织是指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它们名义上传播气功,暗地里突破健身保健领域,聚敛钱财,甚至涉及政治领域,进行危害社会稳定、安全的非法活动。主要有以下六大特征:
第一、有一个权力“至高无上”的头面人物,大肆宣传神化个人,说他们有什么 “特异功能“,他们随时可以发号施令,不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有一个全国性的或地区性的庞大组织,打着气功或类似气功旗号,拉大旗当虎皮,如中华养生益智功、沈昌特功科技、中国香功、中国天功等。
第三、有举办跨省市或跨地区的大型宣传活动,骗取大量钱财,如带功报告、会功、弘法、贯顶等。
第四、有自行出版的气功类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大肆宣扬带有愚昧、迷信的内容,欺骗广大群众。
第五、有自行定价,出售各种气功用具,牟取暴利,如服装、练功用具、书籍、教材、信息物等。
第六、有些功法自行乱编,没有科学根据,而且乱定各种清规戒律,对气功习练者健康直接有害。
国家有关部门已认定取缔了14种有害气功:中华养生益智功(中功)、香功、菩提功、元极功、华藏功、中华昆仑女神功、人宇特能功、三三九乘元功、日月气功、万法归一功、慈悲功、沈昌人体科技、一通健康法、中国自然特异功。
1、“中功”
“中功”全称“中华养生益智功”,由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张宏堡(1954年1月-2006年7月)于1987年在北京创立。“中功”曾是一个规模较大、组织体系异常严密、经济实力较为雄厚、有着明确的反动政治纲领和政治图谋、涉嫌重大刑事和经济犯罪的政治组织。
张宏堡创立了一套以唯心主义、有神论为基础,反社会、反科学的理论体系一一“麒麟文化”,散布“世界末日论”。“中功”组织体系以企业为主,以各种方式非法经营,聚敛钱财,以商养功,以功谋政。私设监狱,非法拘禁和毒打异己。
2000年1月张宏堡潜逃到美国后,公然成立所谓的“中国影子政府”,并与境外其他反华反共势力勾结建立“中国反政治迫害同盟”,恶毒攻击我党和政府。2006年7月,张宏堡在美国因车祸死亡,其秘书张晓推出所谓“天华文化”,并以“中国反政治迫害同盟”的名义抛出所谓“八大动议”,叫嚣 “结束一党专政”。张晓成为“中功”境外组织的核心人物后,除在日本购置多处地产,积极打造新的总部基地外,还通过互联网加强对国内的指挥煽动,鼓动国内“中功”骨干恢复发展组织、开办经济实体,谋求“二次创业”。
2、“菩提功”
“菩提功”又称“菩提法门”,由河北武邑县人狄玉明1991年创立。狄玉明,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1991年开始创立“菩提功”,1998年逃至加拿大并取得该国国籍,2009年春节起举家迁入台湾定居。
2002年,狄玉明在加拿大温哥华创立“菩提法门协会”,成为境外菩提功总部。2004年,狄玉明又在温哥华列治文市设立了“菩提禅修中心”,联系各地信徒到此“交流”。
“菩提功”假借佛教理论,控制信徒的思想,并通过销售宗教用品从境内敛财。近年来,境外“菩提功”组织在负责人狄玉明的指挥下,以加拿大“温哥华药师禅院”为中心,在韩国、新加坡、台湾等亚洲地区广设禅堂,要求境内信徒以出境旅游名义通过旅行社办理团体出境手续,参加境外禅修班,以此骗敛钱财。
3、“香功”
“香功”创编于1988年。创编人田瑞生,男,1931年6月-1995年9月。田瑞生自称是观音菩萨第1534代传人,从12岁起学功,是当代活佛,济公再世,法名释迦开,把1988年5月8日举办第一期“佛法气功”学习班定为自己的出山之日。后从洛阳“九玄九灵功”第12代传人马自香学习了折扇发香的技巧并运用于教功活动,功名最终定为“佛法芳香型智能气功”。
1989年,田瑞生未经批准,擅自成立了“洛阳佛法芳香型智能气功”联络总站,负责该功法在全国各地的联络指导,田本人则在全国云游搞传功活动,出版该功功法书籍、音像资料、举办各类带功报告会等活动,以扩大影响,聚敛钱财,宣传迷信活动,欺骗愚弄群众。
1991年9月,田将该功改为“香功”,在郑州成立了“河南省香功研究会”。1995年,赴马来西亚、美国等地传功,并在美建立了“香功世界总会”及“全美香功总会”。1995年9月,田瑞生因肝癌病死洛阳家中,其子女及主要骨干商定封锁田死亡的消息,将其棺木秘密安放在一孔旧窑洞里,宣称其留美科研或云游归隐,继续打着“香功”的名义接待外地信徒。2003年,田瑞生的儿子田同欣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