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的讯问合法性核查过程中,检察官陆续收到了其中27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进一步调查发现,这27名犯罪嫌疑人只是公司小职员,主观恶性较小,有悔罪表现,在押期间表现良好,并且其中一部分犯罪嫌疑人都是刚刚走入社会的应届生,有几个甚至才满十八岁。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检察官向院党组汇报了此案,提出可以对这些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德东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此案,立即联系嘉鱼县公安局开展对这27名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的座谈会,充分听取嘉鱼县公安局的意见。在充分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后,该院向办案机关提出了书面的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目前,这27名犯罪嫌疑人已陆续由办案机关决定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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