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抛物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顽疾。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高空抛物”做出的最新规定颇受关注。
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汪少鹏认为,针对不同情形的抛物坠物案件,公安机关的调查责任不同。“既要落实公安机关依法对高空抛物民事案件的调查职责,也要谨防导致刑事手段对民事纠纷的不当干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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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胜利闭幕之际,中央政法委对今年政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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