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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节中创造传奇

—— 记咸安区公安分局警务督察队队长专兰林

  专兰林同志1983年从警,先后担任过基层派出所副所长、指导员、所长等职务。2001年通过竞争上岗,成为市公安局咸安分局警务督察队队长。在他的带领下,警务督察队多次被省、市、区委政法委和公安机关评为先进集体,他个人多次被授予“党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督察队长”、“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7年,他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不论是抓队伍建设,还是开展专项集中打击整治活动,或是处置突发群体事件,专兰林都做到了身先士卒。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他积极转变观念,以人为本,制作了16块“温馨提示”牌,悬挂在14个基层派出所户籍大厅和出入境办证大厅、户政大厅,并开展“百名民警联企活动”,公布个人电话,市民对公安机关办事效率有何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警务督察部门反映,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警务督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开展民警维权。近年来,该局巡警大队、永安派出所发生多起暴力袭警案件,专兰林亲自参与调查,指导督办,对参与袭警人员予以治安拘留10人,刑事拘留6人,逮捕4人,有力地保护了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维护了人民警察的威严形象。
  在“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警车使用管理、节庆假日值班备勤、警容风纪等方面,专兰林在督察中做到了铁面无私、不徇私情,不论是谁,只要违规违令,坚决查处。自任督察队长以来,已停止执行职务6名民警,执行禁闭民警3人、清理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活动7人、收缴假警用车辆号牌10块、收缴非民警佩戴警用标志6副,受理群众投诉40余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结、及时回复。
  作为警务督察队长,专兰林有一个特别的称号——“八不队长”。即不喝酒、不打牌、不钓鱼、不收礼、不唱歌、不跳舞、不公车私用、不干扰办案。由于自身严格要求,警务督察队和他本人在全局上下起到表率作用,树立极高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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