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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物无声摘“后进”

——记通山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德邻

  现年44岁的林德邻,大学文化程度,现任通山县公安局副局长,一级警督警衔。在22年的公安工作中,他多次被评为县局先进工作者、全县政法线先进个人、县劳动模范、县十大杰出青年、咸宁市优秀共产党员、咸宁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省、市办案能手、岗位标兵,1997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成为通山警界公认的一面“标杆”。
  还在他任法制科长时,就开拓性开展公安法制建设,强化法制的监督职能,热情为基层执法单位服务,开创了通山公安法制工作新局面。法制科连续3年被咸宁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2008年初,通山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列为全省2007年度3个“执法基本达标公安局”之一,省厅派出执法巡察组长年驻通山巡察指导,通山公安执法工作面临极大考验。关键时刻,县局党委安排林德邻分管法制工作,他迅速进入角色,针对全局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行执法工作“六抓”法:抓建章立制、抓检查考核、抓解剖典型、抓责任追究、抓经费保障、抓强化基础。全局民警执法观念迅速转变,执法质量不断提升,执法工作快速走上规范化轨道。2008年底,通山公安局在全市执法质量考评中被评为全市先进执法单位,当年就甩掉了“执法基本达标公安局”的后进帽子。2009年,通山县公安局执法质量又上新台阶,在上半年执法质量考证中在全市排名靠前,成功地在短期内打好了这场翻身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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