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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物细无声——记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朱善培

  在通山县九宫山镇横石潭村有这样一位老人,他是村民眼里的大好人,是乡民遇事时第一时间想起的人。

  他叫朱善培,今年63岁,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近30年,他用一颗真心、十分真情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人民调解无小事

  朱善培开始做人民调解工作是他刚当上村干部的时候。

  那时村里一农户建新房,可惜地基不方正,希望邻家成全。可乡里人对祖宗留下的东西向来极看重。农户费尽周折,但邻家无论如何都不肯。村民无奈之下找到当时任村干部的朱善培。他一听,需要做工作的邻家,碰巧是曾经和他在煤矿一起出生入死的工友。他一思量,劝说工友“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工友松动退让,成全了农户的百年好事。朱善培想,如果这次调解没有成功,邻里两家必成冤仇敌,调好了,便是和睦邻。他想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一件小事,却让他感觉了人民调解的责任之重。

  以后的日子,他始终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大事情来做,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调解需要正能量

  任何时候,真善美都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正能量。朱善培说,人都有私心,尤其是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谁都希望事情朝着有利于自己的一方发展,这就需要调解人有一颗公平、正直的心。

  村里有一个80岁的老人刘婆婆,膝下有两儿一女。老人跟小儿子一起生活,而小儿子尚未结婚,一直在外打工。住在土屋里的老人,平时靠女儿接济,生活非常困难。大儿子分家另过,老人的山林土地却控制在他手里,大儿子从不给母亲钱,还经常虐待老人。朱善培曾要求大儿子每个月给她50斤米和几十块钱,但一直没有得到兑现。刘婆婆找到朱善培诉苦。调解中,老人的儿子竟然拍桌子说:“不给就是不给,别在这里扯蛋。”朱善培听了怒火中烧,最后动员老人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是致胜法宝

  朱善培小时候没读过多少书,但他案头上的法律书却有几十本之多。学法律知识,他每天都要做学习笔记;做民事调解,他要写调解记录,并且做案例分析,为今后提供借鉴经验。这些年来,不断丰富的法律知识,让他的调解工作能够得心应手。

  2009年初,雇佣司机彭某叫搬运工陈某运水泥去九宫山镇南成村,见一电线横跨路中央,陈某便去拔电线,因车辆滑行陈某不慎从车上坠下摔断左手,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事发后,陈某要求司机赔偿,司机却以自己不是车主为由拒绝赔偿,一气之下,陈某向法院提出诉讼,状告司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3万元。

  朱善培知道情况后,通过实地调查和征得三方当事人的同意,决定实施诉前调解。他认为,陈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过大,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而车主成某虽然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司机虽不是故意,但过失致人受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他结合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从法、情、理的角度向当事人进行耐心讲解并划分责任,三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第二天,陈某撤诉,一起民事赔偿纠纷因他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成功得到调解。

  朱善培1984年开始在村里任职,虽然职务时有变动,但人民调解工作从来没有放弃过。这其中,有苦也有乐,但更多的时候,当他调解一件纠纷成功后,看到当事人感激的目光时,就有一种成就感,一种发自内心的愉悦感。这时候,所有的疲惫和苦闷,便一扫而光。

  朱善培先后两次获得全省“百佳调解员”称号,去年被评为全省“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员”,并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他时刻告诫自己,父老乡亲的口碑,是千金不换的奖杯,在未来的日子里,只要是人民的需要,他将一如既往,当一名称职的人民调解员,做和谐社会的坚厚基石。(通讯员 熊少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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