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委屈就是自己的委屈”
生于农民家庭,黄凡明深知老百姓打一次官司不容易。“把当事人当亲人,把他们的委屈当作自己的委屈”是黄凡明的办案理念。
黄凡明始终把尽心尽责为群众排忧解难放在首要位置,尽可能加快办案进度。近3年,黄凡明所在的石城法庭在仅有他一名审判员的情况下,共审结各类案件1006件。
审理案件必须审查核实大量的证据材料、接待来访、下乡调查、研究分析判断。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尽早化解当事人心中的心结,他总是加班加点,主动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对需要攻克的复杂案件,时刻挂念在心,有时甚至睡觉时冒出的办案新点子,都要半夜爬起来写在纸条上。黄凡明所承办的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只有14天,加了多少班,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
多年的基层办案经历,黄凡明几乎忘却了自己的法官身份。“来的都是我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你只要肯把他们的事儿当成自己的家事,你的工作就成功了一半。”朴实无华的语言,彰显出一名司法工作者的崇高境界。
2012年4月,泥瓦工简某受雇为某水泥厂检修房屋时,不慎从四米多高的屋顶落下,摔成重伤。
事发后,该厂承包人迅速筹集资金将简某送往武汉同济医院救治。简某在同济医院先后做了开颅、开胸填补胸膜等手术,但因伤势过重,大脑坏死,全靠氧气维持生命,同济医院当日向简某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5月6日,同济医院建议放弃治疗。家属听此情况后,情绪异常激动,邀约上百人聚集到镇政府上访。
得到消息时,黄凡明正守在母亲的病床边。一个月前母亲因白血病住进医院,已经三次接到病危通知。但他深知处置群体性事件贵在及时,稍有不慎就会恶性发展。黄凡明毅然奔赴镇政府,充当调解主力军,从众多聚集人群中选出五位家属代表,会同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做好简某家属稳控工作,反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情法交融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劝解。期间,催促黄凡明回医院的电话一个接一个,可他坚持主持调解,最终简某家属与水泥厂达成协议,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而当他拖着疲惫的身子赶回医院时,母亲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18年来,黄凡明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所承办的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缠诉缠访,无一上诉改判或发回重审。2006年,他被省法院评为指导民调先进个人,2010年2月被崇阳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先进工作者,2013年被评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通讯员 黎江 佘建兰)
上一篇:
追求精彩人生——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董慧艳
下一篇:
播撒法治芬芳 ——记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周小影
咸宁市委政法委、咸宁市法学会主办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市政府大楼805 邮编:437100 办公电话:8126037
鄂ICP备17016068号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182号
Copyright 2012 www.xnfx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咸宁市法学会 © 201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