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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法治正能量——记市“十佳女公仆”、市检察院干部董慧艳

  “勤奋、敬业、自律、奉献”,这8个字是咸宁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科科长董慧艳从检13年坚守的信念。
  不论是在职务犯罪预防处、公诉处,还是到政治部宣传科,董慧艳都能独当一面,做出不寻常的成绩。她先后获得 “咸宁市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第四届咸宁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第一名”、“咸宁市先进检察官”、“个人二等功”等荣誉。
  董慧艳在公诉岗位工作了3年,先后办理了120余起各类案件。
  2011年3月,她办理了咸宁市侦破的第一起跨四省特大汽车盗窃案,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该案地域跨度大、涉案人员多、团伙成员不固定,绝大多数被盗汽车未被追回,审查难度很大。提审时,8名犯罪嫌疑人一致喊冤:“我们没有盗窃汽车!”对每次盗窃汽车的具体时间地点、谁是召集人、汽车去向等主要情节拒不交待。
  为准确查清事实,董慧艳将十多本案卷材料翻读了十余遍,制作阅卷笔录达二百余页,十余万字之多。结合该案作案方式和特点,她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变“以车找人”为“以车找车”,即通过作案车辆沿线行程,锁定被盗汽车,审讯犯罪嫌疑人,最终撕开了该团伙成员先后18次盗窃汽车的罪行。因工作细致,还发现4名服刑犯有漏罪3笔涉案金额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果断提出追诉服刑犯,获分管检察长批准。
  多次往返省监狱管理局和监狱办理相关解押手续后,市检察机关首次从4个监狱解押4名服刑犯回咸宁受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指控意见,被告人刑期从原判有期徒刑15年,判决执行20年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
  调入政治部宣传科后,董慧艳负责全院新闻报道、香城公平正义网、咸宁检察微博、咸宁检察机关网络舆情等工作。她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严格规范机关财务管理》、《11名毒贩一审5人被判死刑》、《赤壁两公职人员贪污受贿460万获刑》等一大批有影响的稿件先后在《检察日报》、正义网、《湖北日报》等国家、省级媒体刊发。
  董慧艳善于运用网络平台与新兴传播工具,最大限度传递和增加政法舆论正能量。她主动当起了咸宁市检察院官方微博的博主,每天上班和晚上回家,都打开微博了解网民举报、控告、申诉、投诉或查询等诉求,做好受理、分流、办理、回复等工作。
  “我不在乎多干一点,因为这能让我学到更多。”工作之余,董慧艳喜欢和同事们聊聊工作、谈谈生活。每当有同事问“写稿辛苦吧?”她会回答:“写作虽然辛苦,但激发的是深情,表达的是意境,收获的是喜悦,感悟的是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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