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先锋 > 内容

“四心”调解员 ——记崇阳县医调委首席调解员汪甫雄

通讯员 李天龙 陆秋良
   提起汪甫雄,崇阳县的群众都亲切地称他为“四心”调解员。
  爱岗敬业,有一份热心
  2009年,汪甫雄从白霓镇党委副书记岗位转任县司法局副局长。由于他多年从事基层工作,局党组决定让他分管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
  崇阳县是一个山区县,过去“停尸闹丧”等重大医患纠纷和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对此,汪甫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县综治委建议,引入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2010年7月,崇阳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而他则主动担任了县医调委首席人民调解员。
  四年间,县医调委共受理医疗纠纷275起,其中患者在医院死亡纠纷38起,调处成功263起,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8起,调处成功率达95.6%,协议履行率100%,扭转了长期以来医患纠纷“小闹小得,大闹大得”的不良现象,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主动调解、依法维权的明显增多。2014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医闹率下降了50%。
  快速反应,有一份恒心
  汪甫雄坚持“四个第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收集证据、第一时间稳控事态、第一时间及时汇报,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2012年1月4日,本县居民李某因“甲亢、右侧甲状腺瘤术后再发左侧甲状腺瘤”入医院手术治疗,手术后出现甲状旁腺损害症状及体征,引发医疗纠纷。院方将此事向医调委通报后,汪甫雄带领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提请专家讨论后,认为院方在手术过程中没有尽到应有的告知义务,导致汪某出现甲状旁腺损害,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院方一次性补偿汪某33万元,汪某拿到补偿款后深情的说:“医调委的同志诚心实意为百姓排忧解难,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调处息事,有一份信心
  在面对群体性纠纷调处的时候,汪甫雄牢记“四个带着”:带着法律调解、带着责任调解、带着大局调解、带着真情调解,充满自信,处事不惊,化解群体性纠纷事件。
  2012年4月,该县某医院发生一起医患纠纷,患方组织60余人,携带大粪、菜刀、铁锤等器械聚集到医院,一场恶性医闹事件一触即发。在危机关头,汪甫雄和县医调委组织调解员赶赴现场,既讲政策又讲道理,派人开展调查取证,耐心劝说当事人,及时疏散患方人员,使一起重大医闹事件得以圆满化解。
  公平公正,有一份诚心
  汪甫雄做到“四个不怕”:不怕调解纠纷时起早贪黑、不怕调解纠纷时挨饿受气、不怕调解纠纷时耽误家事、不怕调解纠纷时处事担责,用真情打动当事人。
  2013年2月7日,正是农历腊月二十六日,村民张某仅1岁的婴儿在县城某医院输液后第二天死亡,亲属为此在医院大闹了三天三夜。汪甫雄为作通家属的工作,几乎三天三夜未合眼,最后,终于感动患者家属,与医院达成赔偿和谅解协议。
  一份辛劳一份收获。2012年,汪甫雄被授予全市十佳政法干警;2013年,荣获全市最美基层调解员;2014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13年崇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 普法征途“老黄牛”——记赤壁市司法局法宣股长刘少华
下一篇: 老汉仗义勇救落水儿童

咸宁市委政法委、咸宁市法学会主办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市政府大楼805    邮编:437100    办公电话:8126037

鄂ICP备17016068号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182号


Copyright 2012 www.xnfx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咸宁市法学会 © 201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