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布任免名单,免去甘正良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从这一天起,年过六旬的甘正良(1959年11月出生)正式离开自己工作了37年的法院审判岗位。
一生只为一事忙。翻开甘正良的履历,记者看到,这位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自1983年8月分配到咸宁中院至2020年4月正式离职,一直在咸宁中院审判岗位上默默耕耘,其中担任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长达20年之久,被誉为咸宁中院的“老黄牛”。
从下乡知青到西南政法学院高材生
1977年7月,18岁的甘正良高中毕业后响应党中央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来到崇阳县石城公社当“知青”。经过两年“知青”生活的磨练后,甘正良面临“择业”的考验:是继续当“知青”,还是返城找工作,亦或是参加高考,用知识改变命运。因为当时甘正良的父母都在石城公社工作,父亲是公社干部,母亲在粮管所工作。按照当时的知青返城政策,像他这样的情况可以招工到“蒲纺”(当时的军工企业很吃香,是很多年轻人梦寐以求的地方)工作。
“你的学习成绩还可以,何不去参加高考试一试?”
正是当时母亲一句“不经意”的提醒,后来改变了甘正良的命运。
经过几个月紧张的复习,1979年7月,带着家人的希冀,甘正良走进高考考场。
考完回家,母亲问儿子考得么样,甘正良轻描淡写地回答两个字:一般。于是母亲也没有多问,因为当时自己只是鼓励儿子去参加高考,即使没有考上,也能进“蒲纺”工作。
一个月后的一天,当邮递员将一张挂号的“西南政法学院”录取通知书送到家里时,甘正良的母亲大吃一惊:“儿子,你不是说考得一般的吗?害得我还在为你去‘蒲纺’工作做准备呢?”
甘正良母亲的吃惊不无道理。西南政法学院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是国家首批重点大学和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儿子能考上这所大学是自己万万没有想到的。
其实早在高考结束时,甘正良就感觉 “自己考得还可以”,所以后来填报高考志愿也就没有告诉父母,心想到时候给父母一个惊喜。
在提及当年为何填报西南政法学院时,甘正良称是受“两个神秘因素”的影响。
“第一个神秘因素是上中学时读过小说《红岩》,被小说中女主人公江姐面对敌人的酷刑,不畏强暴、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所感动,产生敬佩之心。同时西南政法学院所在的重庆曾作为我国抗日战争时期的陪都,对自己有一种神秘感。另一个神秘因素是‘政法’对自己还是一个陌生的领域,充满好奇,认为学好政法就可以匡扶正义。”
于是甘正良毫不犹豫在第一志愿填报了西南政法学院,没想到自己就被第一志愿录取了。
像其他恢复高考后考入高等学府读书的“知青”们一样,甘正良如饥似渴地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节假日也很少回家。有两个暑期和同学一起到歌乐山的渣滓洞参观当年关押江姐的牢房,了解为中国抗日战争与解放事业牺牲的革命先辈是如何同敌人作斗争的故事。
四年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到了1983年7月。面临毕业分配的甘正良在毕业纪念册上写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珍惜时间,努力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从法院书记员到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1983年8月,正如自己所愿,甘正良被分配到咸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刑庭当一名书记员。
珍惜青春缤纷时,谱写人生新乐章。甘正良从此与咸宁中院结下不解之缘,他发誓要当一名“惩恶扬善,扶正去邪”的好法官。
刚上班的甘正良遇上1983年的全国“严打”(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法院审判工作量陡增。开庭前的准备、卷宗整理、文书处理、证据保管以及协助审判长案情调查……甘正良日夜加班,乐此不疲。院领导对这个新来的名牌政法大学的高材生刮目相看了。
三年后,甘正良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就这样,甘正良一步一个脚印,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从审判员到副庭长,从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到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甘正良审理的案子不计其数,经他审理的每一起案子他都坚持司法公正,让案件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是由他主审、组织和参与办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和重大刑事一审案件,都成为了院里的精品案件,受到省高院的好评。
2000年5月担任市中院副院长后,甘正良先后分管民事经济审判、行政审判、立案信访、审判监督和国家赔偿业务,案件管理,审核把关,样样先进。2008年分管刑事工作,进行量刑规范化试点和推广,在全省法院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多年来从事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甘正良积累了丰富经验,针对犯罪的特点、类型进行分析研判,案件审判质量在全院名列前茅。
2014年3月底,甘正良担任审判长审理被告人陈力铭、钟昌华、王万洪、黄谋、郑旭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杀人案。此案是十八大后全国打黑第一案“1.10”专案的分审案件,全案轰动一时,共起诉刘汉、刘维36名被告人,罪名众多,命案累累,犯罪行为自1993年开始,影响很大。从技术角度共分七案同时开庭审理,因事实证据和责任关联,各案审理质量与全案审理成功息息相关,甘正良带领审判团队统筹兼顾,掌控有序,率先顺利完成庭审。审判后,五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服判不上诉,为全案的顺利审结作出了贡献。中央、省市媒体就该案的审理、执行进行了实时全程跟踪报道,社会各界反响热烈,被誉为经典案件。
2017年11月15日,甘正良担任审判长审理被告人洪某兵故意杀人案。洪某兵深夜入室行奸遭反抗后施暴行凶,杀死被害人并纵火焚尸,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民愤极大。在审理此案过程中,甘正良通过证据梳理和质证采信,将死亡原因分析认定为该案难点和要点。为展示和体现庭审实质化,安排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作证接受质询并进行网络直播,庭审高效有序,得到旁听、观摩人员的充分肯定。判决被告人洪某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洪某兵服判不上诉。最后评审团对该案的庭审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审判长庭审驾驭水平较高,对案件争议焦点归纳准确,审判思路非常清晰,能较好地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强化证据裁判,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近三年来,甘正良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办结案件65件,审限内结案100%,无差错案件和重大过失案件,无重大涉诉信访事件,文书评查均为满分。所办理和参与办理的案件数量在全省法院领导办案数量中名次靠前。由于审理案件成绩突出,2019年1月,甘正良被湖北省高院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同年3月,甘正良晋升为二级高级法官。
在岗一分钟奉献六十秒
2019年12月,甘正良已届法定退休年龄,因岁末案多事忙,院领导挽留他“帮忙为院里做点事”。直到今年4月21日市人大任免名单发布,甘正良才默默“放下手中的活儿”。
“知我者谓我何优,不知我者问我何求。”甘正良告诉记者,在咸宁中院工作了37春秋,离开之前真的想为法院多做点事情。
“老甘,你这一路走来真是难得!”离开咸宁中院的当天,老同事与他握手道别,难舍难分。
“甘院长在岗一分钟奉献六十秒,是我们这些年轻干警学习的楷模!” 咸宁中院刑一庭负责人董伟动情地说。
面对老同事和年轻干警的评价,甘正良说,一个人一辈子在一个单位干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干得问心无愧,才能体现人生的价值。
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的“个人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中央政法委授予的“个人一等功”……这些奖励正是对甘正良人生价值实现的最好注释。
俯首甘为孺子牛——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副院长甘正良
对法律的敬畏,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是甘正良37年法官生涯最珍贵的积淀。如今,甘正良虽然离开了法官工作岗位,但依然心系咸宁中院,他寄语年轻法官:“司法体制改革对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年轻法官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心里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司法公正,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香城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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