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司法局严把社区矫正“四关”
今年以来,崇阳县司法局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严把“四关”,探索出一条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
一是把好衔接关。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的接收与转递,依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登记与交接、解矫与收监等工作,形成对社区服刑人员从入矫到解矫整个环节的有效衔接。
二是把好管控关。依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性格特点、悔罪表现、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分别采取一般管控和重点管控,对重点管控对象进行严格监管。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期间,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走访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及家庭,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落实衔接管控措施。加强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有效衔接,提高刑罚执行效率和质量。
三是把好疏导关。即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帮扶相结合。关注思想动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疏导,坚持 “三个必访”,即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波动较大时必访、本人或家庭遇到重大困难或变故时必访、两周内未向司法所报告情况时必访,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正面引导他们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关心矫正对象生产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人员,协助他们申请低保困难补助,积极为矫正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让他们体会到社会的关怀,使其更快地融入社会。
四是把好教育关。依托社区教育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其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努力将其教育矫正成社会有用之人。对列为一般管控对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对列为重点管控对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教育,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湖北省崇阳县司法局 李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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