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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跨区执行 四年积案一朝化解

  本网讯 通讯员徐德强报道:近日,咸安区法院裁决庭跨区执结一起4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事情缘起于2011年。通山人陈某驾驶拖拉机,在咸安撞伤了夏某,夏某仅医疗费就花去4万多元,而陈某仅赔偿了2万多元。双方诉至法院,咸安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陈某再支付近2万元赔偿款。
 
  判决生效后,陈某没有履行义务,而是到外地打工,逃避执行。为此,夏某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
 
  多次协调无果后,咸安区法院执行法官调整执行思路,加强与通山法院的联系,双方联动执行,多次找到陈某的家属做思想工作。
 
  经过努力,陈某家属表示,愿意帮助陈某将案件履行完毕。随后,夏某拿到了执行款,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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