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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司法干部续辉同志 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近日,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续辉同志又传喜讯,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8月7日上午,咸宁市、通城县两级妇联领导前往县法律援助中心看望续辉同志,并亲手送上获奖证书和奖章,市妇联领导钱纯菲同志高度评价了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她指出近年来我市涌现了一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女性代表,而续辉同志是其中的杰出典型,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这一妇女界至高无上的荣誉实至名归。
 
    续辉同志现任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长期工作战斗在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17年间,续辉同志倾注自己全部热情和心血,以一己之力、以带病之躯为弱势群体维权,为公平正义呐喊。17年来个人办理援助案件1000多件,帮助群众挽回损失以千万元计。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两次,中央、省、市表彰不胜枚举,2013年被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表彰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亲切接见。这次被表彰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是续辉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立足本职、服务发展的责任意识、情系百姓、热心服务的公仆情怀、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的奉献精神的再次体现。(通城县司法局    杨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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