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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首批8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电动车投入使用

  本网讯 (通讯员 梁耀) 12月18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首批执法电动车发放仪式,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统一配备8辆执法电动车。据了解,为适应实际监管需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购置8台4轮电动执法车辆。执法电动车实行统一标识、统一颜色,车身醒目位置喷涂白色“食品药品监管”字样。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温泉城区和咸宁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范围广,监管对象多,监管任务重,为进一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因此购置了执法电动车辆。
    据悉,此次执法电动车的投入使用,将全面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机动性,进一步改善基层食药监管工作人员的执法条件,提升其快速反应能力,为食药安全日常监管等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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