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10:32:11 来源:云上咸宁
11月18日下午,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马桥派出所通过“断卡”专项行动下发的指令进行研判时发现,居住在马桥镇的郑某有利用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违法嫌疑,郑某到案后,办案民警扩线深挖,在当晚立即组织警力抓获同伙雷甲、雷乙。
办案民警从雷甲家中查获涉案手机14部、银行卡28张、U盾14个、电话卡62张、pos机2个,记帐本1本,台式电脑一台。经过讯问和调查,郑某三人对其明知他人在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获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以上三人帮助电诈网络犯罪流水金额达1000多万元,办案民警成功冻结涉案资金20余万元。目前,以上三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据了解,自“断卡”行动以来,咸安警方统一开展“断卡”集中收网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出售、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2020年10月底,咸安分局对涉嫌出售、买卖“双卡”的违法犯罪嫌疑进行集中收网。截至11月24日,咸安警方共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扣押银行卡40余张、电脑2台、手机20部,集中收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0年以来,咸安公安紧急止付160万余元,冻结650万余元,追缴赃款200余万元,破案40余起,捣毁电信诈骗窝点3个,完成155名咸安籍涉诈前科人员、171名咸安籍涉诈高危人员的排查与管控,通过预警拦截潜在受害人80余人。
警方提醒:个人名下银行卡及电话卡如果被收购或者出租便有极大的可能会沦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一旦个人名下有一张涉案卡,其余银行卡或电话卡的业务办理都会受到影响甚至被暂停,不仅如此,出租、出售、贩卖个人银行卡及电话卡将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构成犯罪。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触犯法律红线,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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