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法学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
2014年以来,咸宁市法学会在省法学会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中国法学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为指针,围绕省法学会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以法治咸宁、平安咸宁和队伍建设“三大建设”为抓手,积极组织法学研究和理论研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全力开展法学研究
一是全力投入“1.10”专案服务工作。“1.10”专案是中央指令湖北办理的一起重大敏感性案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陈树林同志全程督战,市直政法部门兼职副会长靠前指挥,身先士卒,率近百名法学会会员投入专案办理工作。自4月份庭审开始,政法部门的法学会全员投入该案的办理服务工作,确保了此案在咸宁公平、公正、有序的审理。十几天的庭审中,市法学会将这次庭审作为法律业务学习练兵的机会,组织市法学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兼职副会长等共470余人次参加庭审观摩旁听,通过参加观摩旁听,使大家既受到了深刻教育,又增长了法律知识。同时,还充分了解和感受了新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办理重大涉黑案件的标准和要求,积累了办案经验。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了中央和省委领导的高度评价。12月4日,我市参与办理“1、10”案件中的10名法学会会员代表全市政法干警参加了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联合推出的“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并当选“中国2014年度法治人物”。
二是全力融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了配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市法学会和市委政法委2014年2月份联合下发征文通知,协调组织政法各部门发动广大政法干警围绕主题认真学习,市依法治市办也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讲座。活动中,法学会会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撰写法治建设调研文章。共征集论文106篇,征文活动研究探讨了新形势下法治咸宁、平安咸宁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和对策。市法学会兼职副会长、市委党校校务委员黄卫东撰写的《法治思维中的群众路线》等47篇论文在《咸宁日报》的“法治咸宁”专版“法治论坛”栏目刊发,其中共有5篇论文被省委政法委“湖北长安网”法治研究栏目转发。市警察协会会长、市政府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刘红洲就公安机关如何在新形势下走专群结合的路线,夯实和加强农村基层治保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的《关于创新农村治保模式的思考》一文在省法学会《湖北法学》第四期刊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市法学会协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6件,办理其他法律事项24243件,简化审批手续和降低申请条件,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是以关注民生为侧重点开展法治研究。近几年来,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激增,道路交通日益拥堵,老百姓出行相对比较困难。为了配合市警察协会开展的“2014平安牵手行”活动,推动破解“交通难”,解决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法学会精心指导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咸宁道路交通管理与法治”征文活动。发动、组织广大交警,深入道路交通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撰写了12篇有一定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文章。这些文章围绕如何解决我市道路交通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积极推动破解“交通难”问题。经筛选,我市《改善咸宁市区道路交通环境的思考》和《对咸宁交警打造“民生警务”实践德政工程的思考》两篇论文上报省委政法委被采用。一年来,市法学会还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学会会员就企业周边秩序、重点工程建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打击“一霸四强”、拆违治超、食品药品安全、禁鞭禁麻、环境保护执法、禁毒反盗专项行动等领域的法治问题开展研究。广大法学会会员通过《咸宁日报》“法治咸宁”专版和咸宁长安网开设的“法治咸宁”栏目共发布各类新闻报道、动态信息、理论研究文章240余篇。不但服务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了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加强了法学会会员之间的交流,为法治咸宁和平安咸宁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围绕法治咸宁建设,全面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建立法治宣传阵地。为了切实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年初,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主要领导同志通过与《咸宁日报》积极协商,一方面,在咸宁日报共同开办“法治咸宁”专版,并在专版中设置“法治论坛”固定专栏,另一方面,以《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网络技术为依托,市法学会和委宣教科共同开办“咸宁长安网”网站,设立十二个子栏目,为全市政法部门和法学会会员单位创造交流平台。“法治咸宁”专版和“咸宁长安网”主要由市法学会和政法委宣教科承办,专版每周一期,网站每天即时更新,及时反映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和新经验,推广先进的法治工作理念,使其成为展示我市法治工作成果的窗口、信息交流的平台、领导决策的参谋、开展工作的助手、联系群众的桥梁。“法治咸宁”专版全年共出版47期,刊发法治论文47篇,内容形式丰富,涵盖法律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队伍建设等多个领域。同时共发布各类政法要闻、动态、信息、先进典型事迹、队伍建设经验和法治调研文章共1380篇(条),解答群众疑难法律问题24个,剖析典型案例10个,推出法治建设先进典型28个。2014年,根据湖北长安网网上每月通报全省地市州信息量排名,咸宁长安网向湖北长安网每月信息报送量居全省地市州前三名。
二是组织会员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014年元月,由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市警察协会、市检察官协会、市法官协会、市律师协会六家共同组织法学会会员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正式启动。一年来,全市共开展法学会会员进校园法律宣讲活动76次,赠送书籍、资料2万余份,教育学生达13万多人次。2月份新学期开学期间,市法学会会员分赴我市鄂南高中、温泉中学、温泉高中等十几所城区中学讲授《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课。为让青少年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4月18日市警察协会会员在市实验小学开展了“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给180名学生上了一堂法律知识讲座。还将消防知识制作成动漫宣传片,用生动活泼的画面让同学们认识消防知识的重要性,发放500份宣传单,让他们将消防知识带进家庭。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市法学会和市警察协会协同省禁毒办和武汉市禁毒办共同组织策划的“1+8”城市圈禁毒接力活动,6月17日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召开专场报告会。报告团成员、武汉市戒毒康复人员刘晓红,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师生们讲述了自己沾染毒品的苦难人生,以及成功戒毒后重拾生活信心的艰辛历程。报告团成员、通城县公安局禁毒民警李劲,用真挚的情感,讲述了自己的战友,因公殉职的缉毒英雄、通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杨雄与毒犯斗争的感人事迹。短短1个小时的时间,报告团成员们用朴实的语言,为近千名到场师生以及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全体民警上了生动的一课。市法学会协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在《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咸宁广播电台开辟“举案说法”、“以案说法”、“法治与你同行”等专栏节目94期,市法学会会员就案例进行深入法律剖析和解答,节目制作成光碟,在学校播放,增强学法用法趣味性、针对性,受到广大师生欢迎。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传统的法制宣传日。当日,市法学会、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市直39家行政执法部门走上市区街头,开展大型集中宪法知识宣传活动,拉开了我市“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序幕。此次系列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突出开展宪法宣传,持续至12月底结束。活动中,200余名法律专家及宣传工作人员向市民赠送宣传资料2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服务400余人次。咸宁广播电台同步进行了现场直播,市法学会兼职副会长、市委党校校委黄卫东做客直播间,专题解读宪法。
三是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加强法学交流
一是举办好法学家巡回报告会 。2014年,在省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我市法学会共邀请省法学家来咸宁开办了四场专题报告会。5月18日,正值“1、10”刘汉涉黑案办理期间,为了提高我市执业律师刑事辩护能力,更好地服务于“1、10”案件辩护工作,市法学会和市律师协会在湖北科技学院举办了“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咸宁律师专场。我市近200名执业律师聆听报告。报告会上,省法学会组织知名法学家、中南政法财经大学严本道教授以“刑事辩护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为主题,系统对侦查阶段辩护人身份确立后新的辩护工作内容、审查起诉阶段全卷复制的权利与责任、庭前会议律师的主要工作、法律援助给律师工作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等进行了讲解,论述精辟,说理透彻,观点新颖,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 这是我市针对执业律师首次举办的法学家报告会,对提升我市律师的理论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指导作用和教育意义。9月9日上午,鄂南高中400余名学生聆听了中国法学会在我市鄂南高中举办的“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专场讲座 。中南民族学院陈虎教授以“青少年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为主题,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上法制教育课,扩充了自己的法制理论知识,今后要以实际行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11月18日上午,咸宁市委中心组举办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由省法学会联系,市法学会、市司法局邀请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叶中专题辅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书记任振鹤与专家交流学习体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陈树林主持报告会。周叶中以“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为题,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四方面,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视野开阔,深入浅出,对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12月3日,省法学家巡回报告会崇阳政法专场开讲。报告会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奕作了题为《法治国家顶层设计与治理革命》的专题辅导,县委政法委和法、检、公、司、民等政法部门近600名干部职工聆听了报告。
二是积极投入论文征集活动。3月27日,省法学会关于征集第七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下发后,市法学会按照通知的参考选题,根据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将研究课题分解到政法各部门,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组织征集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六月底,共收到参选论文18篇,通过筛选向省法学会推荐10篇论文参加评选。经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专家评审,我市法学会会员、市中院研究室主任王力撰写的《内外兼修:由自信走向公信—以完善司法机制和角色定位为路径促进司法公信》获得一等奖。(本届论坛共有14篇论文获一等奖,其中湖北省4篇,我市第一次获此殊荣)市法学会常务理事、赤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胡炳林,市法学会会员、赤壁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长胡爱武共同撰写的《省以下司法机关统管后党委政法委职能的再调整》获得三等奖,这是由党委政法委系统撰写的唯一一篇获奖作品。
2014年,我市法学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成立的时间不长,基础较差,经验不足,与兄弟市州和省法学会的要求相比,离市委、市委政法委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法学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市法学会机关组织建设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协调和突破,制度建设需及时完善。二是法学研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学会机关日常事务比较多,法学研究活动组织得还不是很活跃,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也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是会员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的中国法学会会员人数比较多,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管理和服务还没有跟上,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015年,在我市法学会的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法学会《市州法学会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1、进一步推进法学研究。一是组织法学会会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参与省、市委政法委的重点课题调研活动,积极完成调研任务。充分利用“法治咸宁”专版的“法治论坛”平台开展会员法学研究论文交流,力争将研究成果编印成册。二是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法治建设实际,争取领导出题目,交任务,开展“短平快”法学研究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参加第七届“法治湖北论坛”征文活动和第八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征文活动。
2、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一是继续举办好省法学会组织的“湖北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咸宁专场”、“长江讲坛,法治讲坛”和“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法治咸宁”专版在加大法治宣传的同时,适时组织法学会会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难,开展法律“会诊”和法律服务。继续组织好法学会会员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三是积极筹建咸宁法学会网站,提升专栏、网站交流能力,完善与省法学会网站链接,建立学会信息报送渠道。
3、进一步加强法学交流。一是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组织的各种交流活动。二是把法学会网站和《咸宁日报》“法治论坛”专栏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真正成为宣传法学信息的阵地、展示研究成果的平台、拓展对外交流的窗口。三是加强与兄弟市州法学会的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法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4、进一步完善学会建设。一是组织召开一次法学会理事会,研究法学会工作。二是协助政法有关部门成立各类学术研究会。三是建立咸宁市法学专家人才库。四是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五是积极发展会员。适时将咸宁高校的法律教育工作者、政法系统内的业务骨干和其他系统有一定造诣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发展为会员,扩大会员数量,进一步壮大和巩固法学会组织基础。六是改进服务。更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通过热情服务,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七是加强联络。建立健全法学会与会员之间有效的联络网络。八是严格管理。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和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要求,建立健全法学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及时补充和更新会员资料,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资料齐全、档案完整、管理规范。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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