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林同志在咸宁市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 2013年12月23日)
各位代表、 同志们:
咸宁市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是经市委批准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预定议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并选举我担任会长。这是全市法学界、法律界对我的信任,我代表新产生的理事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这次会议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奋力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之际,全市法学界、法律界积极推动依法治市,不断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咸宁建设的重要阶段召开的,是我市法学界、法律界的一件盛事,标志着我市法学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这次会议的召开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省法学会领导彭方明,市委书记任振鹤等领导亲临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围绕着落实任书记讲话精神和做好法学会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强法学研究的重要性, 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个伟大的历史进程中,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艰巨的历史使命,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诸多方面,一定大有可为。当前, 我市正面临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如何围绕科学发展这个大局,抢抓机遇,实现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如何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 不断推进和谐咸宁建设;如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的总原则,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如何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政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这也迫切要求我们从理论的高度深入调查研究, 寻求对策。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学研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理论研究,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已的贡献。
二、 立足实际, 服务大局, 不断繁荣法学研究。
推动科学发展,服务和谐社会, 推进依法治市是现阶段法学研究工作的主题,也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庄严使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立足实际,服务大局,不断繁荣法学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
第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法学研究工作的关键。法学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 历来是意识形态对立和斗争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受西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消极影响,少数法学、法律工作者不从我国国情出发, 盲目推崇甚至迷信一些西方国家法治的作法,导致法学思想和执法理念产生一定混乱。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足够的认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自觉克服盲目片面崇尚西方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倾向,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法学领域的渗透,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把握“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第二,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服务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的根基和血脉。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从本质上讲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心系人民,服务群众。在执法司法中,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法律服务中,要恪守职业道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法学研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理论需求;在法学教育中,要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人民满意的法律人才。
第三,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自觉服务科学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今年市委、市政府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工作举措。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法学研究工作放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 自觉服务科学发展。要把影响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要结合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部署,开展法治保障研究。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政府效能、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
第四, 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自觉服务法治实践。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立足实际,着眼解决实际问题,侧重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使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基层的法治实践。一要服务依法治市,着力加强理论研究。要根据上级法学会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结实我们咸宁的实际,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研究。要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研究。要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要围绕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法律应用研究。二要服务执法司法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疑难问题。指导执法司法实践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复杂多变的客观现实和多元的利益诉求,执法者要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实现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就必须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妥善处理各方诉求。这就需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集思广益。法学会汇聚了大量法律人才,拥有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方面的专业优势。我们要发挥法学会“人才库”、“ 智囊团”的作用,整合力量,针对各级执法司法机关提出的重大、疑难案件积极开展研讨、论证活动,为各级执法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好关,当好参谋。三要服务“法治咸宁”和“平安咸宁”理念教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法学会要发挥组织优势,积极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弘扬法治精神这个主题,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公民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水平,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 加强党的领导, 不断推进法学会建设。
法学会是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 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要不断加强法学会的建设,使之成为联系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要组织,成为开展法学研究的重要平台,成为建设“法治咸宁”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一,切实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由法学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中央政法委〔2004〕5号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加强对地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帮助法学会创造条件,使之在全局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法学会的许多工作刚刚起步,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这次市委批准由我担任会长,法学会机关放在市委政法委,就充分体现了中央政法委的文件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帮助法学会解决实际困难, 为法学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二,努力构建服务平台。法学会的各项工作要本着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的宗旨,为他们开展法学研究提供便利,为他们加强交流创造机会,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通过开办法学刊物、举办学术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学术研究和交流。要建立与各级党政机关联系机制,努力推动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要通过组织举办专题报告会、法律讲座等活动,为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搭建平台。
第三,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一要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法学会的章程规定,制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法学会的重大事项。各位理事、常务理事,特别是副会长,虽然绝大多数是兼职,但也要在其位、谋其政,抽出时间来参加法学会活动。二要加强组织建设。市法学会将结合实际,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成立学科研究会和专门研究会。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以成立县级法学会。暂时没有条件的也要成立相应的联络组,确定联络人员负责相关的工作。三要加强会员队伍建设。要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法学会的覆盖面,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大力发展会员,不断壮大队伍,最大限度地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吸纳到法学会来。
同志们, 在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法治中国建设基本方略, 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责任重大,法学会大有可为。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繁荣法学研究,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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