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实施 全省推广我市述法制度实现常态化
本网讯 通讯员毛和平报道:2月28日,在咸宁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咸安区区长李文波、咸宁市环保局局长刘明灯上台述法。这标志着我市推行了5年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述法制度已进入常态化。
为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我市从2009年起,建立学法用法年度述职报告制度。2013年4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通过《咸宁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实施办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
法考评提出具体操作要求,在全省率先实行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制度。
为保证述法制度的实施生命力,《述法考评办法》将述法制度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挂钩,与公务员考核相衔接。
据悉,在咸宁市开展述法考评5年的实践基础上,湖北省今年初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正式向全省推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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