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县级法学会实现全覆盖

图为咸安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黎江、陆秋良)11月10日上午,咸安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咸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斌在会上宣布:咸宁市6个县市区都有了法学会,实现了我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全覆盖。
据了解,法学会是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 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县级法学会是整个法学会工作的基础,是基层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补充,是县级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省委政法委已将县级法学会建设纳入法治平安建设年度检查考评的重要指标,咸宁市委、市政府也已将县级法学会建设列入2016年度全市“法治建设”检查考核项目。
据悉,自2013年市法学会成立以来,市法学会就把组建县级法学会作为首要任务,出台《关于加快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通知》文件,召开专题会议,还编印下发了《咸宁市县级法学会建设》指引,精心指导县级法学会建设。去年12月,咸安区在全市第一个成立法学会,通过今年的检查督办,把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把软要求变为硬杠杠,各县市区挂好作战图、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于今年9月底实现了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提出的县级法学会建设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市法学会将不断加强法学会的各项建设,使之成为联系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要组织,成为开展法学研究的重要平台,成为建设“法治咸宁”的一支重要力量。 同时,进一步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注重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制定县级法学会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找准定位,履职尽责,组织开展法治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切实做到“上连天线”、“下接地气”、“充满人气”,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为咸宁绿色崛起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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