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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网讯 通讯员陈洁琼报道:记者从咸安区获悉,近两年来,咸安区法、检两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各项改革试点举措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区法院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区检察院先后被中政委授予集体一等功、省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咸安区人大调研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法、检两院把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作为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选拔方式,完成了员额制遴选。改革后,法、检两院员额比例分别为36%、39% ,年龄结构、学历层次更加优化。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定岗定位工作,将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初步形成了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团队整合和机构重组,专业化、职业化的特色更加凸显。

   二、司法责任制体系不断完善。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出台了完善司法责任制的一系列配套机制。一方面去除司法行政化,大胆放权;另一方面,区法院以健全法官业绩评价体系、落实审判监管机制为抓手,区检察院以建立"一单、一图、一表、一档"的办案责任体系为基础,加快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控权。初步形成了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体系。一线法官、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办案责任心明显增强,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三、人财物统管和职业保障推进有力。目前,区法、检两院已基本完成了人财物的省级统一管理。在落实职业保障制度上,由省财政按照托高补低,保证经费不低于现有水平的原则保障经费。同时,区法院积极推行法官职务套改和薪酬改革,员额法官每月人均工资增加1200元。

   四、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彰显。区法院积极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去年共收案6568件,同比上升20%;积极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通过加入全国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制度,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等系列措施,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和职业化水平,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14例,采取信用惩戒措施1914人次,176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变一人包揽为各团队分流程负责,强化了执行工作力度,执行信访案件大幅减少。区检察院采取设立城乡检察巡回服务站,开展带案下乡活动等形式,将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地服务基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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