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会要闻 > 内容

咸宁市领导专题讲授《监察法》和新《条例》

    本网讯 通讯员 王远远报道:10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程良胜到市委党校,为2018年下半年主体班学员专题讲授《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市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
    
程良胜结合谁来监察、监察对象有哪些、如何开展监察工作、如何看待留置、谁来监督监委等关键点,从监察主体、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措施、监督监委五个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全面解读。
    
在简要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历次修订的变化和原因,以及新《条例》的主要特点后,程良胜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围绕“六大纪律”,对照新《条例》新增的“负面清单”,以及相关条款中的关键词进行了详细解读。
    
程良胜要求,全体学员要加强自学,认真研读《监察法》和新《条例》原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把牢党纪国法的底线与红线,做知畏止行的明白人、知错能改的清醒人、知德守正的规矩人、知责思为的局中人。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 阮建国等人涉黑案完成法庭调查程序
下一篇: 省上半年群众安全感调查测评发布 咸宁名列前茅

咸宁市委政法委、咸宁市法学会主办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市政府大楼805    邮编:437100    办公电话:8126037

鄂ICP备17016068号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182号


Copyright 2012 www.xnfx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咸宁市法学会 © 201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