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地捷报频传。一起起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黑恶案件被依法处理,一批批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土崩瓦解,一个个作恶多端、人民痛恨的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湖北省检察机关:集中发力 精准打击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相统一、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统一”的“三个统一”原则,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院专门制定办理涉黑犯罪案件“十条措施”,全省检察机关整体联动、各项检察职能集中发力,对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共批捕4602人(其中涉黑犯罪662人),起诉2532人(其中涉黑犯罪655人)。
1.注重深挖彻查、打准打实 ,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方.
加强对“软暴力”等隐蔽黑恶势力犯罪的精准识别和打击,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从一起普通寻衅滋事案件中,深挖出“建国以来长江流域第一起成气候的涉水涉砂黑社会团伙案”。2015年至2016年,刘洋、黄华宇等16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二七长江大桥至天兴州长江大桥段长江水域非法采砂形成垄断,共敲诈勒索2381船次,聚敛钱财175万余元,给长江水域社会治安、航运秩序、堤防安全、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恶劣。
公安机关最初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后建议将侦查方向转向“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列出详细补充侦查提纲,成功将一件普通的寻衅滋事案深挖至16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刘洋、黄华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14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零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公安部评价该案为“建国以来长江流域第一起‘成气候’的涉水涉砂黑社会团伙案件”。
2.注重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黑恶势力的猖獗,往往与“保护伞”有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中,湖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坚持扫黑与“毁伞”并举,积极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2010年11月以来,阮建国、佘益功等23人为垄断咸宁市温泉、咸安城区集贸市场猪肉供应,借助公司运营的形式,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帮助、纵容,在猪肉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打砸运肉车辆、伤害猪肉经营人员、安插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非法稽查活动,使猪肉经营户人人自危,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在引导侦查过程中,注重深挖“保护伞”,2名公职人员被移送查处。
3.注重精准打击,不偏不倚,确保法律公平公正.
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等原则。2018年9月11日,省检察院和公安厅首次举办的刑事实务联合培训开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300余名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此次培训,扫黑除恶法律适用及司法政策的把握是重要内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一方面坚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又要担当好“监督员”角色。坚持依法严把法律适用关,既不放纵涉黑涉恶犯罪,又不人为拔高凑数,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4.注重齐抓共管、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在全省检察机关组建由1000余名干警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门队伍,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专门力量办理;建立“绿色通道”,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优先办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96名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主办或参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以此鼓舞和带动广大检察干警积极办案、依法办案。
襄阳:打击采砂涉黑团伙 21人获刑
恩施:重拳出击 从严惩处
近日,被告人石某顺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寻衅滋事、强迫劳动、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生产经营一案,在恩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两级法院审理的首起重大涉黑案件。
1.统一思想,坚定扫黑除恶工作决心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先后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总体部署“三上墙”,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向人民群众宣示着“坚决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在内部统一思想的同时,努力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州法院双管齐下,将印制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传统宣传方式与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有机结合,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网络,着力在全社会凝聚“黑恶必扫、除恶务尽”的共识。
2.统一标准,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为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和裁判尺度,两级法院一方面积极派员到上级法院进行学习,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召开视频学习培训会、“一对一”业务指导等多种方式提升刑事法官业务水平。同时,普遍建立了以分管刑事副院长为首,以刑事审判骨干力量为主的专业合议庭,对涉黑涉恶犯罪存疑的案件,及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全面甄别,严格法律和政策界限,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3.深挖彻查,铲除黑恶势力再生土壤
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全州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触角,在对已结和在审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进行深挖彻查,对近三年生效的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情况进行评查,以彻底瓦解黑恶势力,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一年来,两级法院共发现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4条42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6条。
4.强化保障,着眼建立惩防长效机制
政法各部门的无缝衔接,迅速打捞起了这条“漏网之鱼”。而这仅仅是部门协同作战的一个缩影。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州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迅速建立起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巩固,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实现日常信息沟通及时、问题线索移交及时、存在问题反馈及时,努力构建常态化的联动融合工作格局,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
物力财力的保障,是打好专项斗争不可缺少的一环。面对财力物力保障不足的困境,两级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恩施、利川、建始、鹤峰等法院先后完成7人审判庭的改造升级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足了准备。
鄂州:“霹雳”行动打掉黑恶团伙121个
据鄂州警方透露,“霹雳”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7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11个,刑事打处团伙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732人。
1.从强化机制建设入手 对黑恶势力依法打击到位
鄂州市公安局注重扫黑除恶的长效常态化机制建设,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特别是在全市范围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120人,成立10余个扫黑除恶专班,仅熊某黑社会团伙案件专班就抽调民警21人。
为明确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核查范围、工作时限、责任分工、倒查问责情形和处理措施,鄂州市公安局出台多个问责办法,进一步严格纪律要求,划出规矩底线。对因各种原因可能影响黑恶案件侦办的,由市局研究后根据警力资源分布情况,实行指定管辖,异地用警办案。
2.从大要案件侦破入手 对黑恶团伙务求打深打透
鄂州市公安局对团伙规模大、社会背景复杂、跨区域作案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实行上挂一级、挂牌督办,组建专班,直接侦办、专案攻坚;对一般性黑恶案件,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指令侦办;对每起案件,明确主办人,采取分组包案形式,从全局抽调民警,科学分配,组成梯形战队。
在案件侦办中,专案组注重查清黑恶团伙组织结构、活动分工情况,全方位固定犯罪证据;在案件报捕、移送起诉前,层层审核把关,及时查缺补漏,并适时邀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办案;在案件移送起诉后,明确专人跟踪案件诉讼,确保诉得出、判得掉。
3.从优化发展环境入手 对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整治
鄂州市公安局围绕开发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重拳出击、重点整治,决不让黑恶势力影响投资环境,破坏经济建设。
鄂州市公安局将扫黑除恶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向民生案件宣战,将垄断行业销售市场的周某涉恶团伙一举铲除,冻结涉案资金600余万元,包括作为其“保护伞”的鄂州市屠宰办原主任高某在内的11人,均被移交司法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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