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对内设机构改革的认同感、责任感,转作风、抓落实,推动咸宁检察工作争先创优, 7月4日,咸宁市检察院举行内设机构授印暨宪法宣誓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堂庆出席会议并为新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授发印章。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堂庆出席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成才文主持会议
据悉,根据省委编委印发的《湖北省市级人民检察院及省检察院分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咸宁市检察院对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设立了办公室、第一至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等部门。此前,在省院和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市检察院党组于3月初已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筹备工作,根据干部选拔相关要求,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拟确认了9个业务内设机构负责人(或牵头人),并结合部门职能进行了人员调整,组建了新的办案组,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新的内设机构模拟运行。
△颁发印章
授印仪式上,罗堂庆检察长将代表着责任的印章授发给每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并鼓励他们在新岗位展现新作为。第一检察部主任阮建、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局长刘翔作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新任职的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宪法宣誓。
△新任职的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宪法宣誓
“从罗堂庆检察长手里接过的这枚沉甸甸的印章,它代表着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权力,也代表着院党组的信任和嘱托。”第一检察部主任阮建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立潮头、砥砺前行,为咸宁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最大的力量!”
上一篇:
弘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游劝荣院长在咸宁两级法院调研
下一篇:
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工作座谈会
咸宁市委政法委、咸宁市法学会主办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市政府大楼805 邮编:437100 办公电话:8126037
鄂ICP备17016068号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182号
Copyright 2012 www.xnfx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咸宁市法学会 © 201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