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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赴咸安表彰奖励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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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树立见义勇为的模范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9月10日,咸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艾东晖一行前往咸安区对“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咸安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国林陪同表彰。

此次表彰奖励活动共表彰奖励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陈亚平、咸安区向阳湖镇斩关村村民寿玉意、咸安区桂花镇鸣水泉村村民吴忠才3人。他们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体现了勇毅笃行的“咸宁精神”,营造了崇尚正义、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政法委决定,授予陈亚平等3人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艾东晖同志向获得表彰奖励的3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示敬意和祝贺。她强调,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平安咸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通讯员:王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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