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和少数人权利保护研究” 这一主题,年会分主题报告与研究生论坛两个阶段展开。在主题报告阶段,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潘弘祥教授、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冉艳辉副教授、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彭建军副编审分别以“上级国家机关履行民族法职责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武陵山片区政府协作的利益协调机制研究”、“自治区自治条例所涉自治立法权问题研究”为题作主题报告。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司马俊莲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李安辉教授和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刘之雄教授作点评。
在研究生论坛环节,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学院的陈蒙、崔洁、于映波、马连龙等4名研究生分别汇报了自己的研究成果,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瑞龙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严永和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龚志祥副教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顿德爱作点评。
讲堂上下,与会专家学者充分进行了知识碰撞,进一步澄清了有关理论分歧并达成有关共识,一些研究成果对于推进我国、我省民族法治建设提出了较好的建议。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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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法学研究会两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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