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齐下推进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
咸安区委副书记黄小洪
5月上旬,市委组织各县市区党委副书记及综治办主任到宜昌市考察学习综治工作经验;5月28日,在通城县召开了全市平安建设推进会。如何让邻市、邻县经验在咸安区生根开花,实现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关键是要抓好“四个落实”:
一、要落实“六个三”举措,大幅提升“一感两度两率”。一是开好三个会议。即召开乡镇办场平安建设推进会,动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部门负责人、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等全员上阵,开展平安建设入户宣传,落实固定电话包保;开好乡镇办场辖区以及部门职能范围内“两代表一委员”恳谈会,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反馈到责任部门处理;开好村(居)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二是发放三种宣传资料。即平安建设知识画册、手册和入户调查表。三是固定三级宣传标牌。即每个乡镇在主要交通路口、人流密集场所、单位窗口要悬挂标牌或标语;每个村(居)至少固定一块标牌和三条固定标语;小区网格至少有一条标语或横幅。四是搭建三种宣传载体。即各乡镇组织一台戏下乡,安排一台宣传车巡回宣传,统一使用平安建设特色彩铃。五是落实三项精细措施。即落实电话模拟测评、平安法治宣传进校园社区、送法送平安入企业进家庭。六是开展三类创建活动。即全覆盖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全覆盖开展平安村(居)创建活动,全覆盖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形成人人知平安、处处保平安的全民共建格局。
二、要落实“三严”措施,着力解决“群众不满意”问题。一是要严厉打击多发性违法犯罪。把严打的锋芒对准盗窃、抢劫、抢夺、涉众型诈骗等犯罪行为,坚决遏制侵财类犯罪多发的势头;开展“禁赌专项行动”,端掉“晃晃馆”,缴获销毁麻将机;深挖涉黄组织者、经营者和保护伞;加强重点监管,强戒毒瘾较深人员;经常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要严格规范执法司法。政法部门要对受理的案件进行梳理,开展执法“大回访”活动。对尚未办结或尚未侦破的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原因;对已经办结或侦破的案件,涉及款物发还的及时发还,涉及赃款追不回或执行不到位的,要向当事人释明原因;对符合司法救助情形的,要积极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形成制度,长期执行。三是要严肃教育政法干警。要按照“守讲树”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热情服务;要狠抓基层派出所、立案庭、信访室、司法所等窗口作风建设,坚持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赢得群众良好口碑。
三、要落实“三项建设”,全面打造“立体化防控网络”。一是要完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各乡镇办要指定专人抓网格服务管理,从情报信息收集、公共安全管理、为民代办帮办服务等多个方面发挥网格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实现社会管理服务的常态化、精细化。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门的内保机构,落实专职保卫力量,规模较大的单位必须聘请有资质保安公司,加强重点部位物防技防。城镇社区和农村地区要大力建设自防与联防相结合、义务与有偿相结合、长期与季节相结合的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实现村村联防、户户联防,最大限度减少可防性、季节性犯罪案件发生。二是要健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全区政法综治部门、公安机关在现有条件下,要努力推进“天网、地网、互联网”一体化,实现水电煤气油、商场广场、学校医院、公交铁路等重要地区、重要部位、重点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分子活动空间,确保公共安全。三是要加强矛调制度建设。坚持区、乡、村三级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制度,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社会矛盾高发领域引入第三方调解。政法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群众自治性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多方力量参与矛盾排查调处,促进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四、要落实平安建设“主体责任”,促进守土尽责保平安。一是要明确履行平安建设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综治平安建设“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增强群众满意度、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领导干部抓平安建设列入政绩考核,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要勇当平安建设主力军。政法部门既是法治建设的主角,更是平安建设的主力军,要通过规范执法司法在平安建设大舞台上建功立业,当好“主角”。区政法委要管总牵头,发挥组织推进、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奖惩的重要作用。三是要严格执行奖惩规定。区综治委将根据市“一感两度两率”测评通报结果,对今年综治平安建设年度考核进行调整,加重“一感两度两率”测评分数的占比,从而不断推进咸安平安建设急行军、迈大步、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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