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状元张伟建
他是咸宁法院系统内小有名气的办案状元。
2010年元月至2012年5月份,他一人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1055件,结案率为98%,平均每天要办结1件多案子。
高效的办案作风、高强度的工作使他摘取了2012年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荣誉。他就是嘉鱼法院潘家湾法庭庭长张伟建。
快审快结 保一方平安
潘家湾法庭辖潘湾、渡普两镇,社情复杂,纠纷频发,这种特殊情况迫使法庭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快审快结,避免案情简单的案件因为耽误拖延复杂化,导致矛盾升级。
张伟建始终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放在首位,做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消除矛盾隐患,保一方平安。杨某诉潘某借贷纠纷一案,潘某因外出务工长期不在家而搁置。张伟建打听到潘某回家办事后,及时将原、被告传唤到法庭,当庭调解,被告支付了原告的欠款。
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时间不够用怎么办?张伟建带头加班加点多结案,双休日连轴转成了家常便饭,有时一天接连开两个庭,晚上还要赶制法律文书,做到当天的工作计划,当天完成。
用心调解 惠一颗诚心
被告王某欠原告某公司工程款2万余元,在工程完工一年后仍未给付。原告起诉后,法庭立即组织人员到实地了解情况,原来是原告承建的工程最后的收尾工作不符合要求,导致屋面漏雨。
张伟建将该情况反馈原告,并会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在事实面前,原告不得不认错,并迅速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整修,被告也随即支付了工程款,双方握手言和。
李某从赵某处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并交清了购房款,后赵某因未按规定为房屋办理房产证,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并诉到法庭。张伟建承办该案后,分头耐心做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第二天再召集双方做调解工作,原、被告在法官的诚心感动下,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终被告表示收回房屋,并退还李某购房和装修款共计11万余元。
廉洁执法 扬一身正气
“慎初以防吃喝,慎独远离玩乐,慎交以保身正,慎微永保清廉。”这是张伟建贴在自己案头的廉洁警句,也是他的座右铭。
在办案中,难免有当事人要求法官留下就餐,并常以“工作餐、便餐”为由请吃,但每一次都被张伟建婉言谢绝。他始终坚持“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牢记“五条禁令”,不忘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中的承诺,不忘自己在法官宣誓中的铮铮誓言,恪守一名人民法官的清正廉洁。
扎根基层的执着坚守和艰辛付出换来丰硕的成果。在16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张伟建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法官,他所负责的潘家湾法庭也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他用无限忠诚和用心沟通忠实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了人民法官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誓言。(通讯员 佘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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