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周复
“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这是公安工作的要求,也是通山县人大代表、闯王镇派出所所长徐国庆的工作目标。
自2007年调入闯王镇派出所以来,徐国庆积极邀请镇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对派出所存在的民警法律意识单薄,为民服务宗旨差,为钱办案,办案为钱,队伍管理混乱等情况进行开门评警。并多次和镇司法所一起向闯王镇政府提议,举办普法和学法培训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履职水平。
徐国庆始终把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作为第一要务。为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他注重防范,不但定期对辖区内的学校、网吧、娱乐场所进行巡查,排查安全隐患,还组织民警和安保队员开展经常性巡逻,提高见警率。
徐国庆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时时处处以身作则,战斗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第一线。派出所面对的是普通的百姓,他要求干警们放下“权威”部门的身段,谦和办事,决不能以声色示之于老百姓。他在派出所制定了几项接待群众的规定:下乡办案不能吃请,自带干粮或回所吃饭。警车非办案、办事不能动用,特别禁止无故在村头街边鸣警笛。老百姓办户籍时,要求警员讲清楚需要带的证件资料,决不能让老百姓跑冤枉路。
徐国庆不仅潜心办案,还身体力行,为群众办实事。近几年来,他联系结对帮扶困难户5户,为他们解决生活资金和发展资金3万余元。去年,宝石村一村民在外打工时参与斗殴被判刑,妻子赌气回了娘家,而这户村民的父母年老多病,无人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徐国庆了解此事后,多次专程到外地做这个村民妻子的工作,顺利接回该村民的妻子,他还和同事一起捐资2000元送给两位老人。
今年4月,刘家岭村村民刘向葵向徐国庆反映:自己父亲在为一家加工厂搬运货物时意外身亡,加工厂却拒绝赔偿。这本是一起理赔纠纷,只要告知其找司法部门就可以了事,徐国庆却满口答应了下来。随后的半年里,徐国庆调查现场,查阅相关法律条文,一次次同当事人座谈协商。经过徐国庆不厌其烦地做工作,理亏的加工厂最终在赔偿协议上签字,给予刘向葵28万元赔偿金。
从警数十年,徐国庆先后获得20多项荣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闯王镇派出所也连续多年在各项考评中位居全县前列。面对荣誉,他没有骄傲自满,而是以更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的工作中去。在平凡的岗位上,将自己的心愿化作千家的欢乐、万户的平安。
上一篇:
克己奉公耀检徽 ——记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成家仟
下一篇:
方昌喜:为迷途者点亮一盏灯
咸宁市委政法委、咸宁市法学会主办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市政府大楼805 邮编:437100 办公电话:8126037
鄂ICP备17016068号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182号
Copyright 2012 www.xnfx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咸宁市法学会 © 201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