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比较典型的案例,包括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防疫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杀害防疫人员,冒充防疫人员实施抢劫,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其中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法院审理的叶某妨害公务案上榜。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工作部署,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政策,及时、从严惩处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典型案例(摘编)
叶某妨害公务案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暴力袭警
简要案情
来源:咸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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