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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6月16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成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廖伟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该案系谭道兵团伙系列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该案已完成庭审程序,合议庭将结合证据认真评议后,择日依法宣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成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1起,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故意伤害1起,致1人轻伤;寻衅滋事1起,致1人轻伤,1人轻微伤,犯罪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廖伟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伙同其他组织成员实施寻衅滋事2起,致2人轻伤,1人轻微伤,犯罪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被告人进行自行辩护,并当庭对部分犯罪事实表示自愿认罪。


来源:云上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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